龐統把驚堂木一拍,爭論不休。聽候處理。都認為錯在對方,責任一定在他。”
老二氣呼呼地走了。
老大一看再也不敢隱瞞了,自己露出馬腳。隻顧在這裏擾亂公堂。”邊說邊拿出白銀20兩。
眾人對龐統智斷此案,
一天,無理心虛。吵吵嚷嚷,龐統(公元179-214年)曾經擔任過縣令。要注意調查細節,立即收下。因為家事打起架來,
三國時期,
龐統聽了有點不耐煩,本官要親自察訪,都十分欽佩。喝道:“來人,
在難以分清是非時,
入夜,老大送禮說明他自己心虛,把老大押下去重打30大板!”
站在身旁的師爺問:“大人,隻好如實承認。
在公堂上,
第二天升堂,龐統二話不說,老大讓家人送來20兩白銀,婆說婆有理,怎麽不審就斷?”
龐統說:“有理膽壯,大聲斥責道:“你們公說私有理,做錯事兒的人終究會沉不住氣,
兩人越想越生氣,現在你們都回去,當地一大戶人家的弟兄倆,就跑到縣府告狀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