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。有個州的太守名田登,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。重則判刑,卻讓出告示的官員感到左有為難。北宋時,不少吏卒因為說到與"登"同音的字,怎麽寫呢?用上"燈"字,於是, 可是這次,遵照以往的老例,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。都要其它字來代替。為人專製蠻橫,因為他的名字裏有個 "登"字,便要被加上"欺侮地方長官"的罪名,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,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"登"字同音的字。都遭到鞭打。隻要是與"登"字同音的,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隱諱,州城裏都要放三天焰火,要觸輕則挨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