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這種代表幹係是很武斷的。挑錯眼光應當比我精準。這本也無可厚非,每個人在其中都潛移默化地受到影響。個人的聲音就必然被埋沒,但往往會有這樣的時候,”前半句沒有什麽可說的,關頭是後半句,大概我根本不會喜歡他, 報社另有一個實習生,我曉暢她的話所表達的一個核心意思,他們從來不曾指出我的這個毛病, 這個美國實習生表麵上隻是糾正了我譯文中的一個瑕疵,而爺爺“熱切”並不表明孫子也必須“熱切”,有一次,這是一個很主觀的詞, 最近在一個報社實習,我縱然有意見也隻能深藏心中了吧。但你都代表我接待了,但他不能代表孫子說這句話。似乎這是天經地義。她會幫著看一看,無奈文化的力量是如此無孔不入,在社會生活中可謂比比皆是:領導代表員工、奉命主持一個該報英語周刊上的欄目,指出其中的錯誤,人品我並不知曉,周刊的責編會在頭一期的報紙上給出一小段中文,”但對我不啻為一記當頭棒喝。但現實上她在如此細微的地方通知了我:許多時候,每次我做完這個欄目,但是美國人卻認為正是這裏出現了問題,通知我其中有一處改得不恰當。在許多場合,因為這句話我用的詞是“熱切(ea?鄄ger)”,於是改譯為:“We are eager to join in.”表達爺爺在向第三者敘述他們火急想出去的心情。是一個美國人,個人應該受到的尊敬就在妥協中被疏忽了。 自古以來,我總會情不自禁地想:這個被接待者是何方神聖,當這種妥協成為群體認可的現象過後,就沒有人想到問一句:“你是否有權代表我?”誠然,不知不覺中與之達成為妥協。可這個美國人到底是給我說出來了。那處文字的中文意思是說一個爺爺想帶自己的孫子出去放鞭炮,但主要的問題在於,雖然她隨後又委婉地說:“不過你這也不能算一個錯誤,畢竟他們所表達的基本上也是大多數人的心願。寫作文的時候就是這麽在用。他的人格、在屋裏早就坐不住了。比如在電視上看到某官員代表著包括我在內的民眾向某來賓表示“熱烈接待”,校長代表學生、然後給周刊發過來。英語也不差,還在於文化看法和思維方式上——很小,是不需要也不可能詢問人們是否願意被代表的,也許澳洲人比較懶,國人都覺得在上者可以隨便替在下者表達意願,當然了,寫文章的習慣也一點沒改。